犬舍怎么申请?
个人养犬申请登记程序是,在规定的时间内,携带下列材料到所辖区公安分局申请:
1、个人常住户口证明、居民身份证。
2、农业部门开具的免疫证明。
3、犬类销售市场的购物凭证。
申请时由养犬管理办公室审查申请人住地是否在禁区或者限区内,符合养犬条件的,发给养犬许可证及犬牌,准许养犬。对不符合养犬条件的,予以说明理由并不予办理登记。对符合养犬条件需要补办养犬许可证的,当事人在申请时应交齐以上所列材料,经区农委和区公安局审查同意,应当补发养犬许可证及犬牌,对不符合养犬条件的不予补发,予以说明理由。
在发牌换证期间需要购犬的,应当在发牌换证工作结束以后再申请办理养犬登记。